沈明室 • 印度軍備發展
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所長沈明室
前言
從莫迪上任之後,除了致力經濟發展之外,對於印度軍備對比中國軍備武器系統的急速擴張的陳舊落後,一直希望透過軍購與自製方式,提升印度本身武器系統的優勢。過去因為軍隊規模太大,預算無法支應,隨積極透過援引美日等國防科技,扶植印度國防工業的技術及能力,同時帶動經濟的發展。然而因為印度過去軍備主要來自前蘇聯或是俄羅斯的規格與系統,但在逐漸地轉而從歐洲及美國接收高科技武器系統,加上原有自製武器,已呈現武器系統來源五花八門的情況。印度雖然積極的扶植本身的國防產業,但是因為技術門檻與內部軍備體系與管理的問題,仍無法一蹴可及。
印度武器系統來源與軍備政策
通常一個國家武器系統發展與其國家獨立、既有技術工業能力、經歷戰爭、同盟國家軍備能力輸出等因素,有密切關係。有時候因為追求國防自主,希望掌握基本武器系統的技術與能力,以有利於戰爭時的後勤補給及持續力。有些國家對於一些關鍵性武器會積極研發製造,以做為具嚇阻能力的戰略武器系統,並在軍備性能上超越假想敵國,以避免戰爭的發生。
就印度而言,本身雖具備國防工業的實力,對於一些武器系統研發及製造有一定的基礎能力,但是因為建軍過程與歷史因素,在武器系統來源上也呈現多元化發展。(參見表1)在2018年印度清奈的國防博覽會(India DefExpo 2018)中,印度國防部特別展示自認為有競爭力的武器系統,像印度斯坦航空公司自製的不同飛機,如第4代輕型戰鬥機(Light Combat Aircraft)光輝(Tejas)戰機、雲雀(Dhruv)先進直升機和多尼爾Dornier)民用飛機等。印度國防軍備的展現其實就是反映出,印度總理莫迪在推出「印度製造」之時,希望推動國防產業的製造,也能成為武器出口大國的雄心。
事實上,從表1的內容可以發現,印度完全能夠自製的武器系統,偏重在驅逐艦與護衛艦、潛艦、戰略飛彈,但火砲及輕兵器門檻較低,其他國家也未必向印度採購。印度公開展示的這些武器系統,尚屬於初階系統,恐比不過美、俄、中及歐洲國家,使得印度成為武器進口第一的國家,但如果印度自己生產製造軍備,要達出口規模仍有待努力。現在印度經濟正在起飛,或可負擔軍費,如果經濟緊縮,龐大軍費將成為印度發展的負擔,更凸顯強化國防產業的價值。
因為這個因素,印度國防產業積極拓展在非洲軍備貿易市場的業務,甚至考慮在澳洲和印尼等亞太國家成立分公司,以廣拓國防產業合作事宜。然而因為每一個國家在武器系統的需求及市場來源不同,有時還要考量外交關係及區域安全,而最現實的因素就是,印度仍為發展中國家,或許有一些過去與英國、俄羅斯的合作基礎,但是印度與其他先進國家比較,仍缺乏軍備科技上的優勢。
回顧過去歷史,印度原本依賴前蘇聯獲得武器系統,但在蘇聯解體,以及印巴衝突加劇後,除可廣拓獲得來源之外,也正積極強化國防產業自主。例如2011年,印度國防部公布《國防生產政策》提出國防生產的首要目標就是「儘早實現軍備和武器系統生產的實質性自立」,並提出四項政策方針;第一,加強自主設計和開發工作,包括戰車、航母、潛艦、輕型戰鬥機、無人機、預警與控制系統、核武器、飛彈、C4ISR系統、網絡中心戰系統、未來士兵作戰系統等。因為過去印度曾經在1998年透過核試,具備核武科技,並研發出「大地」和「烈火」系列彈道飛彈,因此對部分戰略武器自製深具信心。
第二,印度過去採取類似社會主義制度,並無私營的國防產業,為了打破國有企業對國防工業的壟斷,遂開放私營企業和外商進入國防產業,也將創造私營企業有利環境和增強中小型私營企業在國防工業生產本土化潛力列為《國防生產政策》的重要目標。
第三、國防採購以國內優先,以促進本土國防工業的發展。因此,採購時將本國設計、開發和生產的武器列為採購的優先項目。等於以國防預算培植印度本土國防產業。第四,除了國營及私營企業設計與製造外,也鼓勵與國外高科技武器系統生產國合作,如俄羅斯、以色列、法國等國開展軍備生產合作。最具體例子就是印俄聯合研製「布拉莫斯」超音速巡弋飛彈,目前已在印度海軍服役。
在國防產業印度製造政策下,印度不僅可提升國營及私營國防產業規模,也會擴大國外合作對象,或者採取多國合作方式,嘗試將一些軍備與科技,與一些亞太國家合作,如越南等。
印度軍備決策與採購體制
印度政治體制屬於內閣制,因此,在軍備體制區分內閣-國防部-軍種的三級體系。內閣的政務委員會是國防事務的最高決策機構,內閣另設國防計畫委員會,主要任務在從戰略層面就國防與經濟建設問題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議。印度國防部是國防生產和科研工作的管理部門,並且附設國防生產與供應委員會、國防採購委員會、國防研究與發展委員會等、分別負責印度的軍工生產、軍品採購、國防科學研究等業務。
國防部也設置國防計畫協調與執行委員會,專門審查和監督印度國防規劃和計畫方案,積極協調軍種和落實執行。此外,在軍種層次上也設立計畫小組,負責軍種軍工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檢查。除了國防部之外,航太部、原能部和電子部等內閣部會也是印度國防工業決策與管理機制的重要單位。例如,航太部主要負責火箭、衛星與其他太空飛行器的研製與生產,所屬航太研發機構、航太應用中心、國家遙感局、火箭發射場和衛星監控網絡等主要從事航太運載火箭和衛星研製及其他與航太事業相關的工作。
原能部負責印度有關核武器發展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也進行核武器發展的基礎研究,為應用研究提供指導和實施管理。電子部不僅受命就電子工業發展政策進行規劃設計和提供決策建議,還負責管理軍用和民用電子產品的生產與研究。
在採購方面,印度軍備生產由國防部國防生產與供應委員會統一管理,其所屬各部門分別履行武器裝備供應、生產、出口、國際合作以及軍工企業管理等職責。供應部門首先必須對本國國防產業的重要項目進行分類,然後根據生產能力和戰略需求,評估國內應該生產的項目,完成嚴謹的生產規畫。在出口方面,由出口部門就武器裝備出口和國際合作問題提出政策建議,並確定能監督出口的執行。
在管理方面,由軍工企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軍備和武器彈藥生產企業的管理工作,以下區分核定生產計畫、掌握生產進度、進行質量監督、組織試驗與鑑定等。國防生產與供應委員會共有八家直屬的大型國營軍工企業和39家兵工廠,區分航空、船舶、電子、動力等不同領域。八家國營防務企業由國防生產與供應委員會直接管理,任務在為海空軍提供高科技的艦船、戰機、飛彈以及各種軍用電子設備和特種合金材料。兵工廠則由國防生產與供應委員會下的委員會負責管理,主要為陸軍生產武器裝備和軍需品,包括戰車、裝甲車、火砲、槍械和彈藥等。
印度軍備發展的挑戰
印度政府早就制定了國防工業發展的短期和長期目標,計畫在短期內能夠實現非競爭性武器的大規模國產化,包括輕型坦克、輕型防空火砲和野戰火砲、海軍運輸機、戰鬥機與教練機等,並希望提高高性能武器的生產能力,如重型火砲、噴射戰鬥機、轟炸機、軍艦以及戰機雷達等,也都有初步成果。然而,印度努力經營國防產業自主,但受到下列一些主客觀因素的限制,恐怕無法在短期之內,擠身為軍備出口大國之列。
一、國防體制轉型的遺緒
印度國防體制如同其政治體制一般,存在嚴重的官僚體制與本位主義。而印度因為人口眾多,對於人員管理比較不夠效率,有嚴重的冗員充斥問題。尤其因為國防基礎設施與人力資源無法有效整合,導致軍備科技沿襲過去傳統武器發展模式,不僅水準落後,質量也差。例如,印度研製的主戰車阿瓊,噸數重且動力及作戰效率不佳,是典型的軍備研發失敗例子。
二、軍文管理體制的扞格
軍備研發不單是軍事作戰考量,更需民間專才如材料、機械、力學及生產管理等專家的投入。印度實施的是文人領軍的模式,由於三軍分立的軍事體制,因而缺乏明確統一的職能機構專門負責國防工業政策的制訂和執行。容易形成不同軍種誇大軍備需求,或是軍種領導人從對外軍購獲得可觀利益,故對不同武器系統的優劣及購置順序有不同看法。各軍兵種在確定武器採購項目和質量標準時往往只會考慮自身需求,忽視了國防工業自立自強的需要。尤其是文人政府,軍備體系的掌控及就業機會與政治息息相關,如果各行其是,將無法確定政策目標,將不同利益團體整合,以監督計劃執行和明確責任。
三、預算與支持的不足
國防產業發展理應受到政府的支持與協助,尤其對於私營企業而言,如果沒有特許及保障,研發生產獲利可能不高。印度政府雖然鼓勵私營企業參與國防工業生產和研發,卻因為缺乏必要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往往無法獲得顯著的成果。例如,基於防貪,印度國防部對私營企業採取歧視性立場,對生產範圍加以嚴格限制。而且印度政府行政效率本來就不佳,當私營企業要申請國防生產許可證時,往往會面臨許多的拖延或障礙。繼續存在的許多私營企業因為在軍備生產方面缺乏專業科技與經驗,成品較無競爭力,最後在國際軍備市場競爭中居於下風,私營企業不得不倒閉或轉向。
四、科技研發效能的瓶頸
基於先天科技能力的不足,以及科技高階教育不夠普及導致研發人才欠缺,使得印度國防科技研發的效能遇到瓶頸,經常無法在預定預算及時間內完成研發,即使研發完成,作戰效能也有落差。舉例而言,印度「光輝」輕型戰鬥機研發歷經30年,海軍的布拉馬普特拉級護衛艦研製花了12年時間,陸軍的「阿瓊」主戰車不僅耗時30多年光景,成本也增加了近20倍。曠日廢時的主要原因在於印度國防科研體系具有自成一體的封閉性,國防科技研發與生產機構之間理念與技術水準有極大落差,互動溝通不足。在科技實驗室完成的武器系統,無法順利轉由生產單位量產,加以缺乏必要的市場知識和貿易能力,科研成果轉化能力不足。
五、國防科技人才培育不足
印度本身在科學基礎教育尚有一定成果,但是國防產業在技術上主要依靠印度國防部的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本身科研能力有限,也不願投入資源進行科學技術研究,不同系統的兵工廠並不熱衷投入國防科技研發。不僅印度國防科技單位沒有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等教育機構雄厚的人力資源,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鼓勵私營企業參與國防科技研發。私營企業也許人才充沛,但因長期被排除在國防工業領域之外,國防科技能力薄弱,另須考量國防產業初期投入多、效果短期不夠明顯、風險高,使這些企業不敢貿然投入大量資金。
結語
印度國家戰略目標是走向全球性權強,還須有效抗衡中國在主權及其他地緣戰略利益的挑戰。這些目標都要以足夠軍力為基礎,要有足夠軍力,軍備科技與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印度政府以前就了解必須通過自力更生,打造強大的國防工業體系,特別是在關鍵國防科技領域,能夠有效掌握自主智慧財產權。印度為了提高提高國防工業能力,在2015年7月8日,制定由戰略製造技能委員會為印度青年人提供國防工業技能培訓計畫,因為據印度工業聯合會估計,印度國防工業需要大約180萬人的勞力,計畫在未來10年內完成約150萬人次的培訓和認證工作,以彌補印度國防工業技能差距,建立職業技能標準體系,完善認證機制。而這些人力培養的成敗,將成為影響印度軍備自主的關鍵。
在引進外國先進國防科技方面,在印太戰略下,美國將成為印度發展軍備的主要合作夥伴。美國取消近年來對印度實施的軍事禁運,從而致力於使印度的武器從俄式武器裝備向著美式武器裝備的方向發展。美國與印度簽訂民用核合作協定說明,就是在全力爭取出售軍備給印度,技術合作也是條件之一。美國透過與印度加強軍事安全合作,從而可以迫使巴基斯坦在阿富汗與美國展開更多的合作。最後,美國通過與印度展開軍備發展的合作,可以進一步加強自己在南亞地區的地位。
綜合而言,印度是世界最大武器進口國,長期而言,必須要努力尋求轉型為武器出口國,但印度自主科技研發進展緩慢,雖然引進以色列、美國、俄羅斯、韓國等國的科技,這種技術轉移非短期可以順利完成,這也讓印度企圖轉型為武器製造強國,面臨不少阻礙。對莫迪政府而言,發展經濟又能提升軍力是最好的選擇,隨然採行政策有多重選擇,但引進先進國家關鍵技術援助,強化軍事合作,共同抗衡強敵,才是最優先的策略選項。
表1印度武器系統來源表
軍種 | 武器 分類 |
名稱 | 來源 | 備考 |
陸軍 | 衝 鋒 槍 |
AK-47 | 前蘇聯 | |
AKS-74U | 前蘇聯 | |||
AK-101 | 前蘇聯 | |||
AK103 | 前蘇聯 | |||
M16A2 | 美國 | |||
機 槍 |
M2白朗寧重機槍 | 前蘇聯 | ||
NSV重機槍 | 美國 | |||
KPV重機槍 | 美國 | |||
MG-2A1通用機槍 | 印度與比利時合製 | |||
MG-5A通用機槍 | 印度與比利時合製 | |||
MG-6A通用機槍 | 印度與比利時合製 | |||
SAF-1A卡賓槍 | 印度與英國合製 | |||
SAF-2A1卡賓槍 | 印度與英國合製 | |||
MG1B輕機槍 | 印度自製 | |||
INS LMG輕機槍 | 印度自製 | |||
火 砲 |
FH77/B | 瑞典 | ||
M-46 | 以色列及前蘇聯合製 | |||
D-30 | 前蘇聯 | |||
POUNDER | 英國 | |||
M1944 | 前蘇聯 | |||
MK-1 | 印度 | |||
M-46 | 印度 | |||
2S1 Gvozdika | 前蘇聯 | |||
ATAG | 印度 | |||
多 管 火 箭 |
9K5B MBRL | 俄羅斯 | ||
PINAKA MBRL | 印度 | |||
BM-21 | 前蘇聯 | |||
戰 車 |
MK-1(Arjun) | 印度 | ||
Mk-II | 印度 | |||
FMBT | 印度 | |||
T-90 | 俄羅斯 | |||
T-90S | 俄羅斯 | |||
T-90M | 俄羅斯 | |||
T-72 | 前蘇聯 | |||
T-72M1 | 前蘇聯 | |||
T-55 | 前蘇聯 | |||
裝 甲 車 |
BMP-1 | 印度與前蘇聯 | ||
BMP-2K | 印度 | |||
FV432 | 英國 | |||
Casspir | 南非 | |||
OT-62 | 波蘭及捷克合製 | |||
NBC | 印度 | |||
BRDM-2 | 前蘇聯 | |||
Ferret | 英國 | |||
反 戰 車 飛 彈 |
Milan | 印度與法國 | ||
Entac | 法國 | |||
9M113 Konkurs | 印度與俄羅斯 | |||
Kornet | 俄羅斯 | |||
9M114 Shturm | 俄羅斯 | |||
9K121 Vikhr | 俄羅斯 | |||
9K11 | 俄羅斯 | |||
3UBK | 印度 | |||
Nag | 印度 | |||
防 空 飛 彈 |
PAD | 印度 | ||
SA-8 | 俄羅斯 | |||
SA-11 | 俄羅斯 | |||
SA-17 | 俄羅斯 | |||
Akssh | 印度 | |||
SA-16 | 俄羅斯 | |||
SA-7 | 俄羅斯 | |||
SA-14 | 俄羅斯 | |||
SA-18 | 俄羅斯 | |||
直 升 機 |
北極星 | 印度 | ||
獵豹 | 印度與法國 | |||
Mi-17 | 俄羅斯 | |||
Apach | 美國 | |||
海軍 | 航空母艦 | 維拉特號 | 原為英國航母 | |
維克拉瑪蒂亞號 | 原俄羅斯高希可夫上將號 | |||
藍天衛士號 | 印度自製 | |||
驅逐艦 | 德里級Ⅹ3 | 印度 | ||
拉其普特級Ⅹ5 | 印度 | |||
加爾各答級 | 印度 | |||
飛彈護衛艦 | 什瓦利克級Ⅹ2 | 印度 | ||
塔爾瓦爾級Ⅹ3 | 印度 | |||
布拉馬普特拉級Ⅹ3 | 印度 | |||
戈達瓦里級Ⅹ3 | 印度 | |||
吉里級Ⅹ2 | 印度 | |||
潛艦 | 西舒馬級Ⅹ4 | 印度 | ||
辛度格霍斯級Ⅹ10 | 印度 | |||
殲敵者號核潛艦 | 印度 | |||
基洛級 | 俄羅斯 | |||
空軍 | 戰機 | Su-30MKI | 俄羅斯 | |
MIG-29 | 俄羅斯 | |||
MIG-27 | 俄羅斯 | |||
MIG-21 | 俄羅斯 | |||
Tejas | 印度 | |||
美洲虎 | 英法合製 | |||
幻象2000H | 法國 | |||
直升機 | MI-35 | 俄羅斯 | ||
MI-8 | 俄羅斯 | |||
MI-17 | 俄羅斯 | |||
MI-26 | 俄羅斯 | |||
北極星 | 印度 | |||
SA-315B | 印度 | |||
SA-316B | 印度 | |||
HS-748-100 | 印度 | |||
IL-76 | 俄羅斯 | |||
C-130 | 美國 | |||
AN-32 | 俄羅斯 | |||
戰略飛彈 | 短程飛彈 | 大地I型,大地II型 | 印度 | |
中程飛彈 | 烈火I,II,III,IV,V型 | 印度 | ||
巡弋飛彈 | 無畏級 | 印度 | ||
潛射彈道飛彈 | K4 | |||
洲際彈道飛彈 | K5 | 印度 |
國民政府與印度的歷史互動回顧──
以印度獨立前後中印關係演變為中心
廖文碩*
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後,外交上面臨的核心課題,為遏制日本逐步擴大侵略中國行動,訴諸國際社會,先是依賴國際聯盟,後採爭取英、美、蘇等大國支持援助為主要策略,積極拓展對外關係。對於英國殖民之下的印度,國府態度一方面為急遽變化的地緣政治形勢左右,二方面前承近代以來反抗西方帝國主義、尋求亞洲民族國家主權獨立共同思維,在與英國殖民當局發展關係、試圖加強西南國防的同時,維持與印度在野獨立運動勢力的有限交流聯繫。
1930年國府於印度加爾各答首設總領事館,1930年代中期中印學會分別於兩地成立,頗得官方支持,成為往後重要聯絡管道。至中日全面戰爭、歐戰爆發後,中印層峰正式互訪,歷經1939年印度國民大會黨前主席尼赫魯(Jawaharlal Nehru)訪華、1940年考試院院長戴傳賢回訪,1942年蔣介石於英、美默契下,訪問印、緬尋求軍事及政治合作,使印度反戰情緒消弭,共同對抗法西斯侵略。二戰結束未幾,國府與印度臨時政府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係,然而雙方關係隨即因西藏問題及國共內戰蒙上深重陰影。
學界對上述歷程已有諸多研究成果,筆者不再贅述。[1] 本文從民族主義動員、文化與政治的大亞洲主義、結盟與不結盟的抉擇等宏觀視角及脈絡,簡論1947年印度獨立前後,中印關係演變的核心議題與關鍵因素,探討冷戰初期美蘇在亞洲形成對峙,與中印之間的多邊應對與連動性,期能提供多元角度,思考國民政府對印關係的承先啟後意義。
一、民族主義動員下的外交定位與策略
太平洋戰爭期間,蔣介石與尼赫魯分別完成著述《中國之命運》(1943)與The Discovery of India(1944),並先後於歐美出版,於本國內外皆造成相當影響。二人均強烈主張亞洲民族自決與國家獨立、具有深切的反帝與反殖民動機,二書內容宗旨與架構亦頗有近似之處:為了解古國的現在,回顧民族起源、歷史發展、在近代被帝國主義壓迫的慘澹遭遇、二戰所帶來的苦難與契機,並藉由著作擘劃、宣示其戰後國家建設方針及藍圖。
蔣、尼二書的民族論述皆涉及境內族群多樣性與彼此關係,蔣著運用了時人著重的中華民族同源論與融合論主張,有關不平等條約為害與其個人自我宣傳等言論,引發國內外對蔣援用激進愛國情緒、排外主義、專制思想的批判;尼著則更多地強調對民族過往歷史成就、傳統和經驗的綜合回憶、所提供的安慰和力量,作為民族主義本質,堅持身處國際主義洪流,民族主義必須以適合於新的環境、增加人民力量的新姿態重新出現。[2] 就此言之,則毛澤東強調現實性的馬克思主義民族論述或許更能得到尼赫魯的同情與理解。
1946年年中,毛澤東於訪談中首次提出「中間地帶」論點,為其戰後初期國際戰略思維的重要內容,即以美國為首之西方帝國主義國家號召反蘇反共、向資本主義世界擴張勢力壓迫下,美蘇兩極之「中間地帶」國家和殖民地必須團結一致的主張。該論點象徵性地賦予中國於美蘇之外的特殊獨立地位與作用,塑造民族主義形象,成為中共爭取政權合法性的一大基石。[3] 二戰後印度於英國殖民政權撤離、美蘇影響力競逐浮現的地緣政治形勢變遷,尼赫魯領導新政府勢必需要全面、重新審視其外交政策與對華關係,應具備為維護並擴大國家安全與利益,考量意識形態模式和謀略,以及民族主義動員的政策內涵與實質意義。
二、文化與政治的大亞洲主義
1947年3月,由印度世界時事研究會(Indian Council of World Affairs)邀集亞洲共28國200餘名代表於新德里舉行「亞洲各國關係會議」(Asian Relations Conference,或譯「泛亞洲會議」),規模盛大。尼赫魯作為該會的靈魂人物,1945年底於訪問東南亞時,向緬甸翁山(Aung San)等政治領袖向其表達意願而正式發起組織籌備,因不久尼赫魯出長內閣,改由詩人奈度夫人(Sarojini Naidu)擔任主席。會議以統合亞洲為號召,活動性質基本仿照太平洋關係學會(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會議,旨為亞洲菁英提供平台,共同探討社會、經濟、文化等普遍性問題,藉此交流、匯聚共識,特別聚焦民族主義、反帝國主義、反殖民主義等議題。
大會對中方邀請名單,先與中印學會在印負責人譚雲山商討,包括國民黨中央黨部、中印學會、新亞細亞學會及中國外交政策學會等接到邀請,國府則受邀派遣觀察員。國府高層不滿尼赫魯事前未徵求意見,自認對會議所設議題包括亞洲民族自由運動、種族問題、殖民地經濟轉型、亞洲移民等在立場上難與他國相同,國府代表在會中處境必極困難,惟考量與國大黨情誼,並為彰揚國威、期於會中發生領導作用,仍推派鄭彥棻、杭立武、溫源寧、葉公超等組團全程參與,並爭取下屆會議的主辦權。然而先是大會邀請西藏派員遭國府設法阻止,西藏仍派出代表並製就國旗於會場懸掛,遭國府抗議後撤下等事件,顯示中印雙方對藏立場對立鮮明。[4]
亞洲各國關係會議凸顯了尼赫魯政府與國府在國家政策發展方向的重大歧異與彼此競爭,有關亞洲各國關係會議的歷史意義,西方學界近年研究指出該會標誌了亞洲國際關係新舊課題過渡的分水嶺,前有20世紀上半葉國際主義、反帝浪潮,後則於1950-1960年代的萬隆會議、貝爾格勒會議去殖民化與不結盟運動發展上,該會發揮了重要的銜接與對話作用。對於思考如何在戰後國際變局下將亞洲重新定位、與歐美及蘇聯勢力相抗衡,促成亞洲文化復興,該會也有其貢獻,值得進一步研討。[5]
在20世紀前期印度獨立運動的發展歷程中,印人長期以東方文化與精神文明的一體性(unity)、為對抗西方帝國主義所凝聚政治意識的一致性(cohesiveness)看待亞洲,此一態度屢屢遭受各項挑戰、衝擊與挫敗:作為亞洲文化主要象徵與核心的佛教在近代印度已告衰微,無法擔當要角;印度欲以大印度文化圈概念充任南亞與東南亞共主的企圖,遭致反感而窒礙難行;西亞各國長年的利益衝突糾葛,致使回教徒難以達成團結和諧;而日本走上軍國主義與殖民主義道路,進而發動侵略戰爭,國民黨政權向資產階級靠攏與貪腐名聲籍甚,均促使尼赫魯等國大黨人態度生變,走向分歧。[6]
三、冷戰在亞洲:結盟與不結盟的抉擇
尼赫魯的早期著作與言論,已透露其對華態度轉折之端倪。1920-1930年代,尼赫魯屢次批判中國當政者挾外援以換取權力,認為蔣介石政府最終將被反抗勢力推翻。至中日作戰期間,蔣成功領導中國持久抗日,尼赫魯轉而稱許蔣為中國的唯一領袖與精神支柱,並前往重慶尋求兩黨合作互助,國府原則同意,但尼赫魯對國府始終存疑、態度微妙,而國府最初為考量英國感受、防範日本離間,後採親美制英策略干涉印度內政未果,雙方合作有限。戰後尼赫魯延續聯合亞洲國家思維,印度獨立前夕雖有亞洲各國關係會議之召開,然而印中互爭領導權、各國與會人員代表性參差,會後成立之亞洲各國關係組織(Asian Relations Organization),亦合作成效不彰,草草解散。
1949年7月,已下野的蔣介石以國民黨總裁身分赴菲律賓訪問總統季里諾(Elpidio Quirino),8月於南韓鎮海與總統李承晚舉行會議,發表聲明表示將由菲國籌備、近期召集會議成立一太平洋聯盟(Pacific Union),以三國為核心,聯合太平洋各國對抗「由於共產主義威脅所遭遇之危機」。[7] 從總理尼赫魯幾度致電時任印度駐美國大使潘迪夫人(Vijayalakshmi Pandit)內容可知,尼赫魯認為該聯盟構想以對抗共產主義、尤其是中國共產黨為宗旨,而印度一則當堅守其固有與共產勢力擴張抗衡的方式,避免對共產主義國家及其意識形態表現強烈敵對意識,二則當務實考慮此刻中共已掌控中國較大部分地區,極可能在短時間內統一中國,印度若參加該聯盟必然導致中共的懷疑與對立,破壞與新中國的關係,故而對蔣、季等人的探詢,刻意採模糊、拖延方式應付。[8]
印度自1947年8月英國歸還政權、進入自治階段,尼赫魯主導印度外交政策,最初仍與英國保持密切關係,大抵延續英國殖民末期對共方針,對內致力壓制印境共產革命武裝鬥爭,對外則試圖避免捲入中國內戰,並繼承英國在西藏若干特權。英國也以前宗主國立場,雖於國力衰減、國際影響力驟降情勢下,仍積極力保印度透過大英國協維繫政治、經貿網絡,間接引導美國資本進入印度、馬來亞等市場,以維護英國在亞洲利益。
隨著國共內戰加劇,國府情勢日益嚴峻,1949年春首都南京為共軍所陷,印度大使潘尼迦(K. M. Panikkar)未隨國府遷往廣州,7月國府駐藏辦事處被逐出藏,10月毛澤東於北京宣布成立新中國,尼赫魯政府電告周恩來將「謹慎考慮」局勢發展,12月30日即宣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隨之宣布與印度斷交,大使羅家倫降旗撤館。1950年元月印度結束自治領階段,共和國成立,同月印度投票贊成蘇聯提案將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4月中共與印度正式建立外交關係,互派大使。反觀英國政府雖於1950年元月遞交照會承認中共,1954年始與中共建立代辦級關係,並維持在臺領事館業務,至1972年與中共建立大使級關係後撤館。
隨著全球化的衝擊,外交史研究走向多元化,著重全球議題與國際互動交往。近期於冷戰時期研究,尤其強調打破過往美蘇兩極對立、統領全球政治迷思,探討亞、非、拉丁美洲等國家的積極主動作為、對美蘇的牽制與影響力。[9] 尼赫魯對外先是尋求團結亞洲盟邦未果,被西方國家指為「印度帝國主義」(Hindi imperialism),轉而強調自主原則與中間道路,嘗試與美蘇陣營保持等距,對華外交以實際主義與地緣因素為主要考量,率先承認中共或為本身政權取得合法性之國際途徑。至1950年代中期,面對韓戰結束後國際情勢,尼赫魯主張以周恩來處理中印關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不結盟」(non-alignment)政策基礎,為掙脫美蘇軍事衝突與殖民勢力桎梏,發展國家經濟、消除貧窮為宗旨,獲得新興國家普遍共鳴。「不結盟」思想的基本內涵,相當程度脫胎於冷戰初期的中印關係發展,對於理解亞洲國際政治現實、東西衝突對立,或有相當啟示作用。